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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用带式输送机为何必须办理煤安(MA)认证
发布时间:2026-01-27  【字体: 】  阅读次数:64

矿用带式输送机煤安认证法规解读:无证不得下井!

核心关键词:矿用带式输送机、煤安认证、MA标志、煤矿安全标志、认证法规

        矿用带式输送机是煤矿井下物料运输的生命线,其安全性直接关乎矿工生命与生产安全。根据国家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及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》的强制性规定,任何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,包括各类带式输送机,必须取得“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”(简称煤安认证或MA认证),方可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

        无MA认证的输送机产品,意味着其安全设计、材料、防护措施未经国家授权机构的严格检验与评估,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,如摩擦起火、静电火花、机械故障等,极易引发瓦斯爆炸、火灾等特大事故。企业使用或销售无证产品,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、经济赔偿及停产整顿风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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